綠色美味的“無抗奶”指的是不含的牛奶,這一概念被光明乳業率先提出,號稱“與標準接軌”,“無”的字樣也登上了其產品包裝。北京三元等不少乳品企業也紛紛跟進。
據衛生部監督局有關人士透露,取消“無抗奶”更深層次的原因,是一些企業在牛奶中加入“分解劑”。這種物質名為β—內酰胺酶,能分解部分,一旦加入牛奶,“就檢測不出了”。一些企業就利用這種手段制作“無抗奶”。
然而,β—內酰胺酶不屬于國家批準的食品添加劑,上述企業的行為屬于“非法添加”。
“添加β—內酰胺酶已經不對,再借此宣傳產品,就更不對。”上述人士表示。所以,衛生部等部門決定叫停“無抗奶”。由于目前尚缺乏針對β—內酰胺酶的性評價,因此難以判斷其對人體有何種危害性。
無抗奶是指用不含的原料生產出來的牛奶。“抗”是指用來病牛所用的各類,常見的有青霉素、鏈霉素等。奶牛在每年換季時易患乳腺炎,并且采用機械榨乳也比人工擠奶使乳牛更易患乳腺炎,向牛乳房部位直接注射,奶牛能盡快恢復健康。經過的奶牛,在一定時間內產生的牛奶會殘存著少量,這種奶不能作為食用奶原料進行加工生產。“無抗奶”,就是指“用不含的原奶生產的奶制品”,它是個標準而并非品種。
無抗奶即奶牛在飼養的過程中不使用,生產出的牛奶不含有。事實上牛奶一般都不能達到這要求,只要牛奶的含量不超標,食用是不會影響健康的。
針對少數乳品企業宣稱生產“無抗奶”,誤導消費者,嚴重擾亂乳品生產經營秩序的行為,衛生部等六部門聯合公告,嚴禁在乳品標簽、標識和廣告中宣傳“無抗奶”等不科學、不符合實際的內容。并要求各乳品生產經營和餐飲企業應當停止“無抗奶”生產經營活動。
衛生部等六部門根據《乳品質量監督管理條例》等法規規定,要求自2009年6月30日起,各有關監管部門對此開始依法查處。
公告指出,奶畜養殖者、生鮮乳收購者和乳制品生產企業要嚴格執行《乳品質量監督管理條例》《獸藥管理條例》等法規的規定。公告還指出,發現乳品違法生產經營活動和宣傳“無抗奶”的,消費者有權向當地衛生、農業、工商、質量技術監督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報。